1.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址编码库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严格按照《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实施细则》和《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地址编码库上报工作补充规定》中的时间要求、格式要求,做到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址编码不重不漏。
2.普查区的地址编码与统计上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是什么关系?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农业普查地址编码库上报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普查区的地址编码与统计局设计管理部门编制的统计上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12位到村的编码)必须一致。
3.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址编码库编制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地名”的规范
编码库中的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三种名称统一规范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村三种名称统一规范为“村委会”。
(2)普查区类型、预计户数和预计外来户数之间的关系
地名叫居委会的,普查区类型分三种情况:“1”农村普查区(假居委会、实际为村管理),必须有预计户数,预计外来户数按实际情况填写;“2”城镇普查区,必须有预计户数,且为农业经营户户数,非户籍户数,预计外来户数填“0”;“3”非普查区,预计户数和预计外来户数都填“0”。
地名叫“村委会”的一律填写“1”农村普查区,必须有预计户数,预计外来户数,按实际情况填写;假村委会(叫村委会实际是居委会管理)一律按农村普查区对待。
空村。无人居住的空村,民政部门还没有撤消的村,按“1”农村普查区对待,预计户数填“0”,且不需要划分普查小区。
(3)关于“农(林、牧、渔)场编码问题,农普问题解答二十五、二十六已做了解答。
(4)关于普查小区的编码问题。 对于既是普查区又是普查小区,普查小区的编码可在普查区地址编码下方另增加一行,按规定编制普查小区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