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各市、县登记对象与非登记对象(户数)之和应大于等于2005年乡村户数(年报数),因清查摸底包括户籍户和外来户以及普查区内的城镇生产经营户等。
2、各市、县居住人口汇总数一般应与2005年乡村人口数大体接近。
3、计算每个普查区的户均人口,一般情况下,户均人口应在3--5人,如户均人口较多,应看其集体户是否较多所致。
4、每个普查区登记对象中总户数应等于家庭户数与集体户数之和。
5、大概看一下各市、县、乡、村家庭户中非农业生产户的比重。
6、各市、县、乡、村非登记对象占登记对象与非登记对象之和的比重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注意非登记对象与将来快速汇总中的全家外出户数的一致性。
7、可根据计算指标进行排序,观察极大、极小值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8、对普查区进行分类处理、比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