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于2005年12月8日发出了长政发(2005)114号文件,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此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好总体部署,认真抓紧抓实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优质完成这次农业普查任务。
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为确保其顺利进行,市政府又于2006年2月16日下发了长政办明电(2006号)10号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经费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市政府将于三月底组织对农普经费落实情况和普查进展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确保了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