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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雪峰:1个农户对全国700万个农业普查员的99个考问



来源:省农普办
业务组   2006-12-28 16:34:52
 



    巴荣,66岁,甘肃酒泉市肃州区某乡农民。巴荣一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靠党的富民政策和自己勤劳经营,逐步发展起来的该乡远近闻名的种养大户。巴荣的家庭及其生产、生活,浓缩了当前农村丰富多彩社会活动,折射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巨大成就,展示了农民生活、生产方式以及农村社会关系的沧桑巨变,最好地诠释了国家统计局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面临的农村形势分析和描述。

    笔者以巴荣的家庭为案例,以其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为线索,以此次农业普查的相关官方解释为标准,结合本人的实践与理解,以自编自演、自问自答的方式粗拟本文,以期在学习领会中触类旁通、在答疑解惑时举一反三、在方法探讨上抛砖引玉……

    巴荣一家在即将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中,虽是一个特例,但其家庭所展现的鲜活、纷繁的社会活动,以及相对于第二次农业普查潜在的诸多疑问和难点,的确具有广泛的共性和普遍性。研究其属性、判别其归类、确定其界限、掌握其规律,对于参与此次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将会大获裨益。

    [特别申明]本案例由“n”个农户的真实资料精选汇编,虚拟了一个典型的调查户,仅为此次农业普查及其制度方法调研、探讨之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对号入座!

    一、案例

    家庭基本情况

    巴荣有两子一女,其妻于五年前死于意外,目前,家庭的生产经营主要由大儿子负责[1]2003年雇一43岁的离异女子燕氏做保姆,料理其生活、家务[2]。数月后两人在共同的生活中萌生爱意,经双方子女及家人同意,两人按乡土风俗举行了正规婚嫁仪式,结为夫妻。到目前,尚未正式登记办理结婚手续[3]。女方的户籍仍保留在原村未迁[4],名下承包地由前夫经营[5]

    大儿子一家三口,城市户口[6],夫妻二人均为酒泉糖厂正式职工,2001年因国家政策性停产,双双下岗。其后,两人回到农村老家,替父亲料理农场及农家园[7]。其女,即巴荣的孙女,不久前自费到澳大利亚留学,不久前,在移居澳大利亚多年的舅舅的帮助下取得了该国国籍[8][9]

    二儿子,其户口一直在农村老家未迁出[10][11],在市区定居多年[12],妻子为政府机关公务员[13]。本人自由职业,不固定地从事古董收藏、名贵鱼和名贵兰花养殖。巴荣以分红形式,每年给其3万元的现金,另给其2万元做为孙子的抚养费。

  女儿,从当地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与某部一少校军官结婚,但未随军[14][15],一直在家给父亲掌管帐务。

  另外,巴荣十年前收养了当地的两名孤儿,未办理任何收养手续,其户籍仍然在原籍[16]。目前,两个孤儿依旧由巴荣供养[17],均在兰州某大学就读,其中一人为计划外自费生[18]

  房屋居住情况

  巴荣名下拥有住宅及房屋多处[19]。本村有自建别墅一套,购买本村村民庭院住房两院共23间,其中:七间由自己家庭农场的7名单身雇工无偿居住[20][21][22];三间无偿提供给在农场长期打工的安徽农村尤某一家三口人居住[23];六间出租给在市区做生意的外地人[24],其中:一人收皮毛兼加工[25];一人生产豆芽、豆苗批发给蔬菜零售商[26];一人收废品[27];一人加工牛羊下水[28];一人在脱水蔬菜厂打工[29];一人在本村奶牛场“挤牛奶”[30]

  租乡林场办公室两间,供3名工人居住[31]。在酒泉市区繁华地段有门点两套[32],住房3[33],一套为自己进城居住[34],仅装修费用15万元[35],一套租给别人居住[36],另一套因沿街,租给别人后改做门点[37]

  大儿子在城里有住房一套,平时基本闲置[38]

  二儿子在市区某住宅小区拥有高档复式楼一套,部分房间用做名贵鱼及兰花养殖[39]

  另外,巴荣在法院拍卖法律诉讼的保全财产时,中买某林业开发公司大型玻璃温室一座,价值860万元[40]

  耕地经营情况

  巴荣共经营各类耕地365亩,其中:

  1、承包地18亩,其中5亩被高速公路修建所征用[41]并得到相应的补偿款[42]

  2、通过土地流转手续购置本村外出农户耕地22[43]

  3、通过土地流转手续购置邻村外出农户耕地13[44]

  4、长期合同承包本村学校及村集体耕地55[45]

  5、长期合同租赁乡林场耕地180[46]2004年根据政策规定,其中20亩转为退耕还林,30亩转为退耕还草[47]。另有10亩因盐碱过大,撂荒4年未种[48]2006年,巴荣又将退耕还草的30亩耕地复耕[49],种植洋葱。

  62005年,在本村新开荒地60[50]

  7、因巴荣弟弟于2003年随儿子全家临时迁往广东珠海[51][52]10亩承包耕地由其无偿带种[53]

  8、另有11亩耕地,无偿给尤某自由经营[54][55][56],抵顶其夫妻二人在农场打工的全部工资[57]。尤某在安徽老家有房屋一院[58],林地6亩,耕地5[59],耕地转租他人。每年11月底到次年二月底,尤某一家三口回老家[60]

  生产经营情况[61][62][63][64]

  有家庭农场一个,未注册[65][66]

  1、种植。玉米制种100[67];花卉制种15亩;啤酒花20亩;洋葱及各类蔬菜90亩;优质小麦及其它粮食作物100亩。另有5亩建大棚日光温室3[68],种植反季节蔬菜。

  二儿子在城里的住宅有后花园0.12亩,但其改种为蔬菜[69][70]。在二楼一间房内种植各类名贵兰花50余盆[71][72],总价值20多万元,每年能收入6万元左右[73]

  2、养殖。巴荣基本没有经营正规养殖。家种有一条大型名贵雪獒犬[74],平时主要为其看家护院[75],巴荣自誉:可顶五名保安。据称价值数百万元,虽无从考证其实,但今年三月借与武威市中国藏獒繁育基地配种十五天,押金100万元,得酬金1.5万元[76]

  二儿子在家养殖名贵鱼红金龙6[77],六月份买给一广东客商2条,获利5万元[78]

  雇工尤某在院内利用休息时间养殖药用黑蚂蚁5[79],具体数目不详[80],以每公斤300元的价格买给收购商11公斤,但到登记时尚未拿到钱[81]

  3、其它经营。巴荣收购的大型玻璃温室,由大儿子夫妻二人代为经营[82],目前已开发为热带风情的农家园[83][84],被市旅游局批准为定点旅游场所,经营热带植物观光游和特色餐饮[85][86]

  另外,农家园中的10亩苗地基本上做为光赏和风景[87]3亩鱼池每年养鱼约5000公斤,不对外销售,除供应本农家园餐馆加工外,其余主要为游客休闲垂钓(按斤收费)[88][89]。在温室内种植各类大型花卉及热带植物30余种[90],共500多株,折合面积2.2亩。温室一角的无土栽培蔬菜设施120平方米[91][92],生产的无公害蔬菜主要供应游客购买。温室小池塘内养殖观赏锦鲤200余条[93],乌龟、甲鱼50余只[94],其中甲鱼也供应本农家园餐馆加工。

  家庭收入情况

  总收入160万元,其中:

  1、种植业收入52万元;

  2、农家园旅游餐饮收入108万元[95]

  3、巴荣女婿每月寄给女儿2000[96]。女儿在今年五月份,中得黄河风采福利彩票二等奖27万元[97]

  另外,购买温室的贷款为200万元[98][99]

  二、问题

  以巴荣的家庭情况为案例,通过多名未经正规培训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对户1、户2、户3表及法人单位表的试填,测试他们对第二次农业普查住户登记表及其指标的理解能力,暴露矛盾、发现难点,共整理筛选了99个具有普遍性和探讨、指导价值的问题,列为如下诸端:

  [1]巴荣家的户主一定是巴荣吗?

  [2]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保姆是否属于家庭成员?

  [3]事实婚姻能否按配偶填报?

  [4]燕某原籍普查小区如何登记?

  [5]属于燕某的承包地如何登记?

  [6]生活在一起的城市户籍的大儿子如何填报?

  [7]大儿子在城市普查区如何填报?

  [8]自费留学,并取得外国国籍的孙女是否家庭成员?

  [9]如果巴荣孙女的生活费和学费由其舅舅提供,又如何登记?

  [10]户籍在家,但定居在城市并经营特种养殖的二儿子如何填报?

  [11]家庭登记人口和户口人数必须一致吗?

  [12]二儿子所在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是否普查对象?

  [13]公务员身份二儿媳是否家庭成员?

  [14]出嫁后,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女儿是否家庭成员?

  [15]巴荣的女婿是否登记?

  [16]非合法收养的孤儿是否家庭成员?

  [17]收养的孤儿与户主的关系如何填报?

  [18]自费在大学就读的学生是否填报“在校大学生”?

  [19]有多套住宅的如何登记?

  [20]巴荣农场的雇工怎样登记?

  [21]住宅包括农场的集体宿舍吗?

  [22]集体宿舍的土火炉属于“取暖设施”吗?

  [23]住宅包括无偿给雇工尤某一家的宿舍吗?

  [24]租给生意人的宿舍是否为住宅?

  [25]皮毛收购兼初加工是否为畜牧服务业?

  [26]豆芽和豆苗生产加工是否为农业或农业服务业?

  [27]集体宿舍中的非涉农生意人是否登记?

  [28]牛、羊下水初加工属于畜牧服务业吗?

  [29]在脱水蔬菜厂打工,是否填报从事农副产品服务?

  [30]牛奶厂的工作为“挤牛奶”,是否填报从事农业生产?

  [31]乡林场租住的房屋是否包括在巴荣的住宅内?

  [32]用于出租的门点还计入巴荣的住宅面积吗?

  [33]巴荣住宅面积包括城市里的住房吗?

  [34]巴荣的居住住房填报农村的还是城市的?

  [35]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住宅价值?

  [36]租出的城市成套住宅如何填报?

  [37]由住宅改成的门点如何填报?

  [38]大儿子居住住房填报农村借住的还是城市自有的?

  [39]改做生产用房的房间面积能否包括在住宅面积中?

  [40]巴荣的多用途的大型玻璃温室属于住宅吗?

  [41]被国家征用的承包地如何登记?

  [42]耕地征用补偿款属于哪类收入?

  [43]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购买的本村耕地如何登记?

  [44]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购买的邻村耕地如何登记?

  [45]长期合同承包本村学校及村集体耕地如何登记?

  [46]巴荣租赁承包的乡林场的耕地在哪里登记?

  [47]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如何登记?

  [48]多年撂荒地是否为耕地?

  [49]退耕还草又复耕的如何处理?

  [50]新开荒地如何登记?

  [51]巴荣的弟弟是否全家外出户?

  [52]巴荣的弟弟是否填报户1表?

  [53]巴荣的耕地是否包括无偿带种弟弟的承包地?

  [54]雇工尤某一家如何登记?

  [55]尤某在原籍的普查小组如何登记?

  [56]无偿给雇工尤某的耕地如何登记?

  [57]雇工尤某夫妻二人的工资收入如何计算?

  [58]雇工尤某原籍的住宅如何填报?

  [59]雇工尤某在原籍的林地和耕地是否填报?

  [60]登记时间离开登记地点的登记对象怎么处理?

  [61]巴荣的农场按家庭经营登记,还是按农业企业登记?

  [62]巴荣的农场能否在住户表中填报?

  [63]“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业生产”是否一回事?

  [64]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吗?

  [65]未注册的农业企业属于普查对象吗?

  [66]未注册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有什么区别?

  [67]玉米制种属于种植业还是农业服务业?

  [68]温室大棚面积是否计入耕地面积?

  [69]二儿子后花园的蔬菜种植是否为普查对象?

  [70]如何摸清城市中的小规模农业经营?

  [71]盆栽花卉是否为种植业?

  [72]如果盆栽花卉为农业,其面积或计量单位如何计算?

  [73]室内观赏花收入是否属于农业经营收入?

  [74]大型犬是否属于畜牧业?

  [75]主要用于看家护院的大型工作犬是否属于役畜?

  [76]雪獒犬的配种酬金应记入哪项收入?

  [77]金龙鱼养殖是否登记对象?

  [78]金龙鱼出售收入是否算渔业收入?

  [79]蚂蚁养殖归那种行业?

  [80]蚂蚁如果为畜牧业,其计量单位如何计算?

  [81]没有到帐的农产品出售收入如何登记?

  [82]单位负责人应该填报所有者巴荣,还是管理者大儿子?

  [83]观光农业属于登记对象吗?

  [84]农家园是否产业活动单位?

  [85]农家园是旅游业、餐饮业还是农业?

  [86]主营农业的经营总收入中包括经营非农业取得的收入吗?

  [87]用于观赏和风景的苗圃如何登记?

  [88]休闲垂钓的鱼池属于渔业吗?

  [89]鱼池垂钓收入是否渔业收入?

  [90]温室中用于观赏的热带植物是否为农业?

  [91]工业化无土栽培蔬菜是否登记?

  [92]无土栽培蔬菜的种植面积如何统计?

  [93]观赏鱼是渔业吗?

  [94]乌龟、甲鱼养殖属于水产养殖吗?

  [95]巴荣农家园的收入如何填报?

  [96]巴荣女婿寄来的月工资是否其家庭收入?

  [97]彩票收入是否记入住户收入?

  [98]H35H36所指的贷款,包括生产性经营贷款吗?

  [99]如果贷款数额超过百万元,如何填表?

    三、解答

    对照国家出台的官方指标解释,多数问题均能从其属性分析上获得标准答案,但尚有相当部分的问题一时无法定论,只能以本人的理解“望文解义”,虽牵强附会,但做为与同行商榷、切磋的议题,如能从中收益,深感欣慰。以顺序粗答如下:

    [1]不一定,按照本次普查要求,户主为家庭决策人或家庭主要挣钱者。

  [2]不属于,保姆属于从事第三产业的家政服务业,是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家庭雇工,且与该家庭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一个简单的雇佣经济关系,雇工的生活、佣金虽然来源与该家庭,但不存在和该家庭有联为一体的经济关系(通俗的说,也就是保姆不会把挣来的钱随意给予该家庭某一成员无偿使用)。因此不属于。雇请的保姆,如果是单身外来,应填报集体户表;如果在本普查区还有其他住处,要指定普查小区进行登记。

  [3]属于事实婚姻,按配偶登记。我国婚姻法并未强制规定婚姻双方必需登记办理结婚手续。

  [4]单独列为一户,属于全家外出户登记。

  [5]不登记,对于在本普查区从事二、三产业的外来户,如果户籍所在地有集体承包耕地面积,首先要根据本人看法、当地习俗和实际经营情况,看其是否拥有耕地实际经营权。拥有耕地实际经营权的,由本普查区填报其户籍所在地的集体承包地(H37+H38),并在“H40由居住在其他普查区的家庭成员经营(外来户填)”指标中填报该面积,则实际经营耕地为(H37+H38-H40)。没有拥有耕地实际经营权的则不填报。该案例中,燕某没有拥有户籍所在地的集体承包地的实际经营权,因此不能登记。

  [6]按农村家庭户填报。虽然大儿子一家属于城市户口,但实质上是在父亲巴荣家从事农业生产,并且两家的经济和生活均联为一体,因此两家应当作为一个农村家庭户填报。

  [7]不填报。大儿子一家并未在城市居住和生产经营。

  [8]自费留学,并取得外国国籍的孙女应该属于家庭成员,因为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用,都是由家里提供的,也就是说其经济与巴荣是联为一体的。

  [9]如果巴荣孙女的生活费和学费由其舅舅提供,就不属于普查对象。因为其经济和生活均未和巴荣一家联为一体。

  [10]在二儿子户籍所在地将其单独列为一户,属于全家外出户登记。在城镇普查区作为一户进行如实登记。

  [11]不一定一致,例如,一家庭户的子女在外地上大学,户籍已迁往学校所在地,但该子女的经济仍来源于该家庭,因此子女仍然作为家庭人口登记。

  [12]按照见地就查的原则,二儿子所在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是这次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

  [13]公务员身份二儿媳应该是二儿子家的家庭成员,因为她的生活和经济都与该家庭联为一体。

  [14]如果嫁出本普查区,将其单列一个户,并作为全家外出处理,即列入摸底表,参加全家外出情况过录和汇总。如果嫁在本普查区,直接将其计入所嫁家庭的户籍人口,而不是娘家的户籍人口。

  [15]巴荣的女婿不登记,虽然向家里寄钱,但没有在该家居住,且经济和生活也未联为一体。

  [16]非合法收养的孤儿是家庭成员,虽然没有户口,也没正规的收养手续,但其经济和生活与该家庭联为一体。

  [17]收养的孤儿与户主的关系可根据实际称谓和家庭认可的关系填报。

  [18]自费在大学就读的学生是也填报“在校大学生”。

  [19]有多套住宅的应全部登记。

  [20]巴荣农场的雇工如果是有联系的二人以上的应以家庭户登记。如果是经营农业的单身都按家庭户登记。

  [21]包括。住宅包括所有本户具有土地证或者实际拥有产权的住宅面积总和,包括本户居住、用于出租及空置的住宅。

  [22]集体宿舍的土火炉属于“取暖设施”。

  [23]住宅包括无偿给雇工尤某一家的宿舍。同时,填报租出。

  [24]租给生意人的宿舍也应该是本户的住宅。

  [25]皮毛收购兼初加工不是畜牧服务业,因为其性质是商业,而不是服务。

  [26]豆芽和豆苗生产加工按其性质,应属于农业生产经营,因为它不是简单的加工,而是完成了大豆的生物生长过程,产生的最终产品也属于居民的日常用蔬菜。

  [27]如果是单身只登记户3表。如果是家庭户,只登记户1表。

  [28]属于畜产品、食品加工业。

  [29]在脱水蔬菜厂打工,是农副产品加工。

  [30]在牛奶厂“挤牛奶”,是农业生产。

  [31]不包括租入的住宅面积。。

  [32]用于出租的门点不算住宅面积。

  [33]巴荣住宅面积包括城市里的住房。

  [34]按本户主要居住的住宅登记,如果在几处住房交替居住,选择估价最高、建筑时间最近、最好的居住住房填报。

  [35]算,房屋装修是一种对房屋的增值。

  [36]按实际面积填报。因为住宅面积是本户具有土地证或者实际拥有产权的住宅面积,包括本户居住、用于出租及空置的住宅。

  [37]按住宅填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上规定:本户拥有的住宅,出租后改为生产用房或其他用房的也包括在内。

  [38]算做巴荣家的一处住宅,面积计入住宅面积。

  [39]改做生产用房的房间面积不算住宅面积。

  [40]巴荣的多用途的大型玻璃温室不属于住宅。

  [41]不登记。方案中规定不包括已改为他用的耕地。

  [42]耕地征用补偿款属于财产性收入,为“其他收入”。

  [43]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购买的本村耕地属于转入的耕地。

  [44]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购买的邻村耕地在邻村做为“转出”,在本村做为“转入”计入巴荣的耕地。

  [45]长期合同承包本村学校及村集体耕地为巴荣经营耕地中的“包入”。

  [46]巴荣租赁承包的乡林场的耕地在巴荣所在村登记。本普查区只登记该户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如果在另一个村没有家庭成员居住,则按一个农业生产经营户登记,本普查区既要登记该户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也要登记该户在其他村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

  [47]不再算耕地,应以实际面积计入“H102”“H103”。

  [48]不包括撂荒三年以上的耕地。

  [49]退耕还草又复耕的,应按实际计入耕地面积。

  [50]新开荒计入H38

  [51]巴荣的弟弟应该是全家外出户。

  [52]巴荣的弟弟做为全家外出户,在清查摸底时要列出,在正式登记时不登记。

  [53]根据这次农业普查的相关规定,巴荣的耕地无偿带种弟弟的承包地,如果是临时的就不算在巴荣的耕地内,如果是长期的,应计入耕地的“转入”。

  [54]雇工尤某一家在本普查小区做为家庭户登记。

  [55]尤某在原籍的普查小组为全家外出户,不登记。

  [56]无偿给雇工尤某的耕地虽然当成夫妻二人的工费,但要按尤某的经营耕地计算。

  [57]雇工尤某夫妻二人的工资收入按11亩耕地的实际收入计算。

  [58]雇工尤某原籍的住宅包括在他的住宅面积中。

  [59]雇工尤某在原籍的林地和耕地也应填报。

  [60]登记时间离开登记地点的登记对象一般采取如下几种解决方案:一是有其知情人带填;二是发函由其委托他人填报;三是最直接的管理单位带填。

  [61]巴荣的农场如果能在户1表中填报的,就不再填报单位表。

  [62]巴荣的农场按其经营规模和项目,可以按家庭户填报。

  [63]不一样。“从事农业生产”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经营农业生产”是属于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农业生产活动。从事农业生产的既包括经营者也包括打农业工的工人;从事农业经营的包括雇主和自营人员,不包括农业雇工。

  [64]农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65]未注册的农业企业属于普查对象。按照法人单位登记。

  [66]未注册单位视同单产业活动单位,不能有分支机构,也没有上级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一定有上级法人单位。

  [67]对于农户玉米制种属于种植业。对于公司应属于农业服务业。

  [68]温室大棚面积应计入耕地面积。

  [69]二儿子后花园的蔬菜种植超过0.1亩,是普查对象。

  [70]城市中的普查对象按照耕地和农业设施清查。

  [71]盆栽花卉应属于种植业。

  [72]盆栽花卉属于设施农业,其面积可不计算。

  [73]室内观赏花收入是农业经营收入。

  [74]根据这次农业普查规定,大型犬不属于畜牧业(目前,宠物养殖究竟属于不属于畜牧业,尚未定论,农业普查很显然漏了一大块)。

  [75]主要用于看家护院的大型工作犬不属于役畜。

  [76]雪獒犬的配种酬金应记入其他收入。

  [77]金龙鱼养殖是用于出售的宠物饲养,属于特种养殖,不属于渔业。(农业普查没有涉及此类,许多特种养殖都不好填报)

  [78]金龙鱼出售收入不能算渔业收入。

  [79]蚂蚁养殖是特种养殖。

  [80]蚂蚁养殖的确属于养殖业,但在表中因计量单位等因素,不方便填报。

  [81]包括没有到帐的农产品出售收入。

  [82]根据描述,单位负责人应该填报管理者巴荣的大儿子,不是所有者巴荣。

  [83]观光农业属于登记对象。一般来讲,观光农业,不单纯是观光,它的本质还是农业。

  [84]农家园属于产业活动单位。

  [85]农家园的本质是旅游、餐饮业,但也有农业的成分,是普查对象,在普查中,应按收入来源,分类填报。

  [86]主营农业的经营总收入中包括经营非农业取得的收入。

  [87]用于观赏和风景的苗圃属于普查对象,归类于H130花圃苗木。

  [88]休闲垂钓的鱼池不属于渔业,也不是这次普查的对象。

  [89]鱼池垂钓收入不是渔业收入,而是旅游休闲收入。

  [90]温室中用于观赏的热带植物是否为农业?

  [91]工业化无土栽培蔬菜属于设施农业,是现代化农业的标志,是这次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

  [92]无土栽培蔬菜按照设施面积或是实际播种的面积折算其播种面积。

  [93]观赏鱼不是渔业。

  [94]巴荣热带风情园中所养的乌龟、甲鱼虽然是用来观赏的,但它同时又提供出售,因该属于水产养殖。

  [95]巴荣农家园的收入应该按单独的产业活动单位的收入填报。

  [96]巴荣女婿寄来的月工资也属于其家庭收入。

  [97]彩票收入应该记入住户收入。

  [98]H35H36所指的贷款,包括生产性经营贷款。

  [99]如果贷款数额超过百万元,应预填格中如实填报,在光电格中填“999999”。

                                             (作者单位:甘肃省酒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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