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上的汇报
省农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局长 杨文章
尊敬的牛仁亮副省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启动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和各级政府深入了解“三农”方面的基本信息的一个重大举措,是一项繁杂的、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中央明确把“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写入2006年一号文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切实抓好。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对普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于去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晋政发[2005]31号),全面启动了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现在,我就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基本情况,普查主要内容、总体安排和下阶段工作重点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省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情况
国务院于去年4月30日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为组长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已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召开了国务院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组织开展了两轮农业普查试点,研究制定了《农业普查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农业普查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从去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以来,在以牛仁亮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总体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主要从七个方面推进着普查准备工作。
(一)组建了各级普查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22个省直厅局组成的、以牛仁亮副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省普查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和质量控制组,共抽调各方面的业务骨干30余人。根据国务院农普办提出的集中办公的要求,省农普办已经集中办公,全职、全力投入农业普查准备工作。
全省市县两级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全部组建完成,人员抽调已基本到位。市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农业普查办公室均设在统计局。目前受换届的影响,部分乡的普查机构尚未组建完成。
(二)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在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后,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推动构建普查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抓紧组建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关于农普办组成人员和内设机构的通知》、《关于定期报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普查工作规划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部局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经费保障的通知》、《关于紧急报送村、组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农业普查网站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省农普办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同时,还通过简报的形式,及时将全省各地的农业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向国务院农普办、省农业普查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进行了通报。
(三)编列、落实普查经费。根据我省普查工作的实际,按照节俭效能的原则,省农普办及各地初步编制了农业普查经费总预算和分年度预算,并按相关规定报批。截止目前,省财政已安排了2006年省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额度。各市、县(市、区)经费申请落实工作进度不一。全省11个市,经费落实在100万元以上的有临汾、长治和运城3个市,经费落实在100万元以下的有8个市,到位较少的是太原市、阳泉市。全省124个县(市、区,含高新区)有50%以上的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经费落实在30万元以上的有3个,20至30万元的有5个,10至20万元的有12个,经费落实最少的河曲仅1万元。
在经费落实和物资保障上,省农普办得到了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省财政厅不仅及时核定了省级普查经费,而且还与省农普办、省统计局联合行文,推进市、县两级的经费落实。省发改委也非常重视这次农业普查,千方百计给予支持。
(四)宣传工作初步展开。省农普办编制了宣传工作计划,制作了大型霓虹灯户外广告和宣传用品,开通了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专题网页。各市的宣传工作也相继展开,太原、运城、忻州开通了农普专网,阳泉、吕梁制作了大型农普宣传广告,临汾、晋城已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有关农业普查知识,
(五)省级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根据国家的《农业普查试点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研究制定了我省的《农业普查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选定晋中祁县和长治郊区为省级设点县。6月8日,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座谈,商讨了有关试点准备事宜,下发了试点文件,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六)召开了城乡划分培训会议和农普办主任会议。5月28日在太原召开了城乡划分培训会议后,5月31日又召开了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了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暨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省级试点方案内容,听取了各地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省农普办主任与各市统计局长、农普办主任签订了农普工作目标责任书。
(七)拟定了农普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部门的职能分工,省农普办在明确各市和省级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基础上,拟定了农普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三层签订:一是由省农普办主任与各市农普办主任签订;二是由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与各市农普领导小组组长签订;三是由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与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经过讨论,分别征求各市、厅局意见后,今天,牛仁亮副省长将与各市领导组组长和省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正式签订。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认为责任制有利于明确职责,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搞好我省的农业普查工作。特别是省级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市制度,更是体现了责任、效率、目标的一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二、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大型普查制度,我国农业普查在逢6的年度开展,每10年进行一次。1996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党和政府掌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真实情况,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国策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10年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总体目标要求更高,调查的内容也更丰富、更全面。
(一)总体目标。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出发,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性决策信息;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基本的“三农”信息;为建立以普查为基础的统计调查平台,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提供支持。
(二)普查方案的设计原则。坚持国际一般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相结合;兼顾需求与可能,注重可操作性;兼顾历史与现实,注意具有连续性。
(三)普查范围和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资料的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是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普查的主要内容。这次农业普查初步确定为6类普查表,分别是:《住户类普查表》、《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业土地利用普查表》。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相比,除有关农户家庭、行政村和乡镇的基本信息等尽可能保持一致外,增加了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居民和从事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农村居民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重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农业服务业、农村投资等调查,同时取消了对乡镇企业的普查。
除此之外,通过普查获得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服务业单位等基础信息,以作为开展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
这次农业普查,以行政村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以普查员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询问登记为主,充分利用行政记录采集和核实数据。数据的处理采用光电录入为主的数据录入方式。
三、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
第二次农业普查分为普查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处理、分析发布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计划于2008年底结束,历时3年左右。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2005年1月-2006年12月)
主要工作是:准备法律文件、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拟订工作规划、制定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试点、布置普查工作、组织方案和业务培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以及物资准备和地址编码等。这些工作必须在2006年11月前完成,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第二阶段:现场登记复查(2006年11月-2007年4月)
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普查小区、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复查验收调查表和组织质量抽查。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
第三阶段:数据处理 (2007年4月-2007年12月)
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录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分析、数据上报。这一阶段是普查工作的重点,也是普查成果的集中反映。
第四阶段:分析发布和总结表彰 (2007年12月-2008年12月)
主要工作是:主要数据发布和普查资料编印、进行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深度开发、建立普查数据库等,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也是普查成果最终实现的阶段。
四、推进农业普查各项准备的重点工作
这次农业普查不是一次纯粹的农业生产普查,而是一次“三农”普查。普查工作将会面临组织实施、普查员选调、经费落实等三大难题,这些难点和问题也是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重点,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顺利推进也就有了条件、有了基础、有了保障。
(一)必须精心组织实施。这次普查指标多,涉及情况复杂。普查表设计了14张表(A4纸),550个指标,涉及2000万多农民、800多万农户,20多万村民小组,2万8千多乡镇村;普查内容涉及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农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等十个方面。面对农村劳动力移动频率不断加快、城乡边界越来越模糊、农村经济现象日趋复杂、普查对象难以确定等现状,各级普查机构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措施,才能保证全省农普工作顺利开展。
(二)必须选调好普查员。这次农业普查在人员选聘方面面临两方面的压力:一是乡镇村机构压缩,人员减少,致使可利用的农村行政资源减少,仅靠乡村干部难以承担繁重的普查任务;二是农民素质相对较低,部分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多外出打工,选聘的普查员适应普查业务的要求,由此也将大大增加培训工作的难度。因此,如何针对实际,选聘好20余万名基层普查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顺利进入农普工作岗位,是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任务。
(三)必须落实普查经费。普查员聘用和普查数据处理的硬件设备配置等方面都需要经费来支撑,否则将无法实现和达到全国统一的质量要求。到目前为止,离正式普查仅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我省50%以上县的经费没有得到落实,令人担忧。据测算,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需要聘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多万人,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财力空空,乡村一级无力筹措普查经费。如按每个普查员补助200元计算,全省仅此一项就需要4000多万元。因此,如何解决好市、县两级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报酬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落实的重点,市、县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予以妥善解决。
五、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的总体安排、进度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下一阶段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工作。省农普办拟定对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实行分阶段督查,初步计划为:2006年6月督查各级农业普查机构、经费、人员落实、普查工作规划、宣传准备工作等情况;2006年11月全面检查市、县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督查分组结合成员单位包市情况统一进行安排。
(二)组织开展省级试点。我省的农业普查试点进点展开工作的时间定在7月上旬。试点目的:一是验证国家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探索普查的最佳组织模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省的农业普查方案。同时,要求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同步进行小范围的市级试点工作,以达到熟悉业务、锻炼队伍、取得经验的目的。
(三)认真抓好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严格选拔条件,把高素质的人员选聘到普查队伍中来,同时对选聘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方面,拟按照国家农普办的要求,由省、市两级普查办共同完成普查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县普查办负责乡村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坚持以现场培训和下发光盘培训相结合,扩大培训面,确保培训效果。
(四)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省农普办拟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发文,全面部署全省的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省、市、县、乡四级电视台制作、播放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报纸、电台开辟农业普查宣传栏。要注重贴近农村生活特色的宣传方式,力争使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
(五)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数据处理设备及环境达到全国统一规定的标准要求。数据处理设备及环境是关系到普查数据成果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规定这次普查采用光电录入方式,并要求我省省级设立11个数据录入点,国家将给统一配备光电录入机器,其他配套设备由地方财政解决。这种全新的数据处理方案对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的要求比较高。省、市普查办将联手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使数据处理设备及环境达到全国统一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调增省级普查经费预算问题。今年初省财政就2006年省级普查经费作了初步安排,从工作的开展看,有一定缺口,需在本年度增加部分预算,我已同财政进行沟通汇报,财政表示支持,希望能定下来,便于安排全年工作。这次农普之所以需要较多的经费,一是调查工作量较第一次农业普查成倍增加;二是数据处理量大,据国家测算,处理量是第五次人普的3倍;三是数据处理硬件配套设备的要求较高。国务院农普办就各级数据处理设备的配置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要求。经测算,今年我省就需经费约800万元。
(二)关于落实贫困县经费和普查员生活补助问题。根据国务院农普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确实困难而难以全部负担有关农业普查经费的贫困县,可从省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普查人员的生活补助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
(三)关于部门资料提供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为普查结果评估提供依据,请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向农普办提供普查相关指标的分市、县(市、区)数据,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随后下发。
(四)请发改委系统支持农业普查。鉴于这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较大,国家发改委有专门安排,省及市、县发改委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对普查所需物资给予必要的支持。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牛仁亮副省长和领导小组各位同志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