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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振新副局长在全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法规处
  2006-12-06 11:38:55
 



翟振新副局长在全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暨统计“五五”普法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061120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开得紧张热烈,富有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事关我们当前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事关我们已经蓬勃兴起的统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势头能否持续下去,事关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保障问题。省局党组和省农普办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之前多次研究如何部署好农普的数据质量控制,如何部署好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对统计工作特别是重大的统计活动的保驾护航作用,履行好依法统计的职责。杨文章局长本来是要参加这次会议的,但由于今天省政府召开务虚会议,所以不能到会。他的讲话由仲平同志做了代读。杨局长的讲话精神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制工作和农普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德才和建华同志已经分别进行了安排,法制工作和农普数据质量控制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怎么落实。刚才听了部分市分管局长对法规工作情况进行的交流,大家的思想很活跃,认识是高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与以前大不相同,我们现在正处于重要的统计改革与发展机遇期,加强法制工作正逢其时,这个机遇如果我们抓不住,可能稍纵即逝。今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发了三个文件,一个是《关于开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法制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个是《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决定》的八个部分中,有一个部分专门阐述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另一个是《关于贯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做好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也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书,它对我们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我就统计法制工作如何落实好这些文件精神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贯彻好省政府《决定》,办好一件事,解决好三个问题

1023,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这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强化法律手段,使统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全省统计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决定》重申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从增强依法统计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对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措施。我们要借此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新理念,谋求新发展,推动统计法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办好一件事,就是要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机构,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这是《决定》中的一个亮点。省政府对各级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机构、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针对目前各市统计局法制力量薄弱,法制机构不健全的状况进行充实加强,针对大部分县区没有设立执法机构的现状,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我们要改善统计执法条件,加强培训工作。统计执法机构、人员是统计法制建设的基础,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是统计法制工作的先决条件,是统计法制建设的组织保障,没有一支健全完善的执法队伍,谈不上普法工作的开展,谈不上执法力度的加强,更谈不上执法水平的提高。目前,全省法制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市统计局没有执法队,有的已将法制机构撤销或归并在其他科室,人员也是屈指可数,有的仅有科长一人,且兼职比较多。各县区的统计法制队伍发展更是不平衡,大部分县区没有设立统计法制机构,有些县区统计局甚至连固定的统计执法人员也没有。由于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手段落后,致使统计执法的力度明显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作用。因此,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充实加强执法力量,把高素质的人员放在执法岗位上,改善统计法制工作条件。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制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策和业务素质比较高、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在解决好机构和人员问题的同时,要下大力气着力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行政不作为问题。总体上说,我们大部分市都做了很多的工作,统计执法工作还是很有成效的,但是,个别地方仍然问题不少。今年我深入基层比较多,走访了一些县区,我感觉,一些县区确实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多年来一个案件也不查,也没有明确执法责任。统计部门是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负有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重要责任,部分县区统计局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或不敢开展执法工作,严格地说,这是一种严重渎职、失职行为,是行政不作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放弃了统计法赋予的权利,而且放弃了统计法赋予的职责。不仅不能有效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而且放纵了统计违法者,扰乱了统计工作秩序,损害了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以我希望,今年,执法空白县要重点检查,抓两三个典型,通报全省。还有一种情况是工作上的不作为,一些县区局长,根本跟不上形势的需要,省里召开44项指标考核动员大会,那是一个振奋人心的会议,很多代表说我们统计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这次会议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但是,有些县区局长在讨论中牢骚满腹,怨声载道,他看不到那种机遇,不愿意去迎接挑战,一味地去等待上级。数字上弄虚作假不说,上面要求查处案件,案件上也弄虚作假。农业普查要求落实经费,经费上也弄虚作假,有的贫困县的局长来说,我们农普报的经费数字是假的,他怕县长被通报,主动去迎合县长。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中,把农业普查经费具体标准都列出来,这在全国是首创,达不到要求要责任追究,山西日报要见报,所以他就虚报,当然好的是多数。

二是不会作为问题。不会作为也有两种情况。44项指标考核动员大会上,我感到一些县区局长业务很不熟悉,开了一天半的会之后还不知道要他干什么,对大会精神一头雾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感到压力很大,没法交账了,所有部门的事情全到了我头上了,怕县长名次排不好。实际上对县区来说44项指标考核是一种机遇,你还是搞你的数字,我们的44项指标来自于国家统计体系,山西在旧体系上作了一些调整,不少已经纳入常规报表,而且大部分分配给了部门,市级只是承担市人民政府组织的调查任务,其中大多数也是部门的,是由市政府布置到部门再由部门垂直布置到县,统计局是去监督检查的,是给你一种权力,考评办就是去监督检查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法制工作上不会作为。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统计部门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手段,打击弄虚作假,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对于促进统计工作,维护统计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但是,仍有一些统计部门到现在还不会执法,没有理解掌握统计法律的具体规定,不懂得统计执法程序,当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时,不敢动手,或者是问题往上推,或者是放任违法。

三是乱作为的问题。乱作为的问题现在在统计上有所抬头。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统计数字上乱作为,迎合领导,迎合上级,所以在我们统计系统内部进行自查很有必要,明年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查几个统计局,曝点光也不怕,这点勇气我们是要有的。二是执法上乱作为。个别地方存在徇私枉法、乱执法问题,个别人员把执法看成是拉关系、送人情或谋取一己私利的法码。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统计法的规定,违背统计行政处罚公开公正的法定原则,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肆意执法。一张处罚单开出十万、几十万的罚款,当然,最后处罚决定不会超过两、三万。其中问题,拿执法权做了交易。乱作为和不作为、不会作为相比,危害性更大。利用执法谋取不正当利益,败坏了统计执法人员的形象,损害了统计行政执法部门的声誉。这种行为一定要严格禁止,这样的情况要查处,要联合法制办、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去查处,要将这些人清理出法制队伍。今后发生这样的事情,法制处要给党组报告,一旦有举报,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二、落实好会议精神,抓好三项工作

贯彻落实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几个落实公式提的非常好,叫做开会加不落实等于零;布置工作加不检查等于零;文件讲话加不落实等于零;抓住不落实的事加上追究不落实的人等于落实。我们现在部署的工作非常多,任务也非常明确,领导也是反复讲,但讲多少也不顶用,讲完以后该咋干还咋干。要求加强法制工作,到现在某些市还是没有干工作的能力,我说充实法制力量,也没有充实,我提出两个转变,转变也不是很到位,所以落实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这次会议对于我们做好今后的统计法制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各级统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重要的是把会议精神与本地、本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措施,去进一步改进工作,使工作不断上档次、上水平。大家回去以后,要将这次会议精神尤其是杨局长讲话的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要着力普法。普法宣传是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的有效途径。2006年是统计"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意义重大。首先,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写专门的法制宣传材料。其次,在普法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结合统计中心工作特别是农业普查工作,结合纪念《统计法》修改十周年,结合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再次,要建立健全两项制度:继续全面推行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第四,“五五”普法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二要加强执法。统计执法永远是我们统计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评价我们目前的执法现状?我认为,我们的执法形势不容乐观,执法的力度在弱化,执法的影响在下降,执法的成绩在萎缩。今年,到目前为止,全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数量不足去年的一半,这样的成绩,不能说理想。有的市只有几个案件,有的市虽然也报了些案件,但省局清楚,有的地方在案件查处数量上也在弄虚作假。因此,下一步执法的力度要加大,没有行动的市一定要行动起来,争取在案件查处上有一个大的突破。各市局一定要增强执法的主动性,省局也要加大直接检查的力度,各市要积极提供线索,给予支持配合。再者,我们的执法工作要抓重点,要抓一些重点的行业和重点的数据,今年的重点是农业普查,执法工作要围绕普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行全员执法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检查,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要开展统计巡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巡查,是一项新工作。今年国家统计局对部分省(区、市)统计局和调查总队的工作进行了综合巡查,通过巡查,将发现和检查出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形成《统计巡查意见书》,向巡查对象进行反馈。巡查对象在接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两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报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促进统计工作的开展大有益处。

省政府《决定》 将各级人民政府列入巡查对象,是一项重大创新,上级统计部门通过对下级政府的巡查,可以促动各级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可以有效遏制行政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可以为开展统计工作争取更大的空间,也可以提高统计工作的地位,为提升统计水平、服务大发展、构建大统计创造重要机遇。

三、抓住新机遇,履行好三项职责

一要为新的考核评价工作做保障。省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改变过去长期沿用的片面以经济增长指标指导评价考核地区发展的做法,研究制定了一套由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组成的新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于幼军省长亲自组织、亲自推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相继做出决议。当考核评价与地方政绩联系在一起,会不会出现新的“数字出官”与“官出数字”?所以法制工作者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省局多次与省政府领导进行争取,与编办进行协商,决定组建省市县三级调查监测中心,省市调查监测中心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各县区的调查监测中心由各市统计局统一管理,这个机构负责对考核评价数字进行监督检查。法制部门应当在这项工作中有所作为,这也是于幼军省长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反复强调的,要发挥法制的强大作用,为考核工作提供法制保障,省政府在这方面决心很大,要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机遇,如果发现问题你不查,你就是失职。各级法制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这个职责,要及时转变角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统计法的规范、引导、教育和保障作用。通过宣传统计法,宣传《决定》,让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讲真话、报实数、重实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省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二要为农业普查工作做保障。这是我们法制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农业普查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结果将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掌握国情国力、省情省力的重要基础信息;将成为国家及我省制定“三农”政策、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新农村的决策依据。因此,普查的数据质量至关重要。农业普查工作要依据农业普查条例,依据《统计法》,依据省政府所下发的实施意见来依法推进。《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在执法规定上有很大突破,对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普查的、不提供真实资料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农户而言只起一种威慑作用,我们不希望查出很多,但确实有刁民,有堡垒户,还得查,还得动用法律手段。如果一个县能查处一个农户,震慑就很大,就不会有拒报的。所以农业普查一定要加强法制工作,农业普查的质量控制组必须有法制部门参加,赋予法制部门权力,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省农普办马上要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排查工作,省农普办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县区,明查暗访,要随机去查,查经费到位情况如何,人员到位了没有,培训到位了没有,实地到户了没有,“五个一”的宣传是否到位了,一直追踪下去。我们法制部门如何在宣传动员上,在典型案件的引导上,在抓大案要案上为农普提供保障是至关重要的。省农普办组织检查,各市也要组织,重点检查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现在的或者去年的各项农业报表,看它的基础、质量怎么样,二是对当前国务院规定和文件、省政府规定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是否到位,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省政府明确的普查责任是否落实。在统计执法中,要联合监委共同查处,44项考核工作也是如此,省监委也是领导组成员,而且省监委明确表态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希望大家在执法工作中有所作为。总之,统计法制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贯彻《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切实执行农业普查制度,切实落实我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的各项要求,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信,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要为落实省政府决定作保障。前不久,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当前我省统计工作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这样的机遇面前,全省各级法制部门和法制工作者都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九届党代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政府三个文件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上来,尤其是要为这个决定的落实提供保障,统计法制工作大有作为。

法制部门不能离开整个统计工作去做,必须融入统计工作中,为统计的中心工作服务,只有融入整个统计工作中,只有紧紧抓住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工作才有出路。省局法规处从去年以来围绕着大型普查、行风建设、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等一系列中心工作包括重要决定的起草,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我们不能按过去的老办法,老理念去做法制工作,要有一些新理念。在当前的普查和执法工作中,要实现两大转变,一是由事后质量控制向全过程质量控制转变,就是要从统计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去控制数据质量,这个叫关口前移;另一个转变就是要从单纯的数字执法向整个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执法转变,真正保障统计人员的权益,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各个方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还要保障我们调查对象的权益。我们还要树立全员执法的理念,法制部门不可能像统计局的专业科那么多人,所以,法制部门必须转变为管理和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全局所有的人员,共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检查。不要跟专业科室、专业人员脱节,只有在报表生产中才能发现执法线索。我们还要设立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农业普查首先要建立举报电话,国家已经有了,我们要申请一个,设到法规处,希望各市也要有举报电话,接收举报,接受监督。还有一点就是要树立责任执法的理念,以责任制的形式把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部门,这样工作会比较好做。我们现在不是层层都有责任制吗?省局各处室也要有责任制,纳入我们整个责任考核的范围。比如一个科室给它明确一年要发现多少案件,专业人员应该怎么执法、怎么守法,把这些东西都明确了,明确到工作责任制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全员执法,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下面,我还要重点强调一下农业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调查数据真实可靠”,是我们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如何保障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从目前来看,主要是要抓好三大保障,六个技术环节的工作。所谓三大保障,一是监督保障,主要是法制保障;二是工作保障,主要是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所谓兵马未到,粮草先行,这个方面在农业普查中已经纳入质量控制体系,作为将来考核各市农业普查质量的依据之一;第三个就是技术保障,包括若干个技术环节的工作。检查考核各市农业普查工作就从这三方面进行,按照质量控制体系所制定的规定动作来开展。在技术工作层面,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第一个环节是清查摸底。在清查摸底阶段,要严格执行省农业普查实施细则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所要求的流程,把工作做实,清查必须到户,不能坐在家里清查;第二个环节是调查登记。调查登记要做到真正入户,真正按操作规程办,要确保数字实;第三个环节是报表填报。报表的填写要规范,要严格按规定动作来做;第四个环节是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流程要严格、把关要严;第五个环节是质量抽查。质量抽查要严,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搞准数据;第六个环节是数据质量评估。要把握好趋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乱靠数据,否则普查就失去了作用,只要对数字有把握,普查的结果通过抽查认定数字是准确的,这个数字就可以。要真正发挥普查的作用,通过普查去修正常规数据,绝对不要无依据地往常规数据上靠,人为的靠是不行的,是要负责任的。控制质量就是这么多环节,大家要按照我们整个农普质控体系的要求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要有预案,提前要有预控,所以各市要建立质量控制预案。当发生问题的时候怎么样去应急,是应急预案,要搞出来,省里也要有应急预案,提前把影响数据质量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中,消灭在数字产生的过程中,这也是经济普查的一条重要经验。总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政府花了这么多钱,动用了这么大的力量搞普查,我们一定要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向国家,向省委、省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志们,统计法制工作大有作为,农业普查工作大有作为,统计工作大有作为。我们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统计的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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