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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普 查 简 报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第161期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省农普办要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一次成功



  普查现场登记质量是农普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是整个农业普查质量控制的重点。省农普办为了做好全省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提出八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现场登记一次成功。各级农普办必须把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动态报告制度。领导要靠前指挥,业务人员要亲临现场登记一线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登记期间出现的问题。

    二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先慢后快、确保质量的入户登记原则。要建立健全对普查人员的目标考核制度,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坚决按照“不重、不漏、不错”的登记要求开展登记工作。

    三是严把核实、复查关,把差错消灭在“源头”。 各乡镇农普办要及时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采取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现场登记数据进行全面复查,对每张普查表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等进行全面审核。

    四是严把质量控制和验收关,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各级普查质量检查组要严肃普查纪律,严格普查质量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议查、全面审核工作,做到层层设防,环环把关。

    五是严格执行普查表现场登记填写、数据抄录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做好普查表的填写、抄录和管理工作。

    六是认真细致做好快速汇总工作。快速汇总工作应在复查初步完成后进行,快速汇总计算机录入、汇总工作在市、县两级农普办进行。

    七是认真贯彻《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强化依法普查的意识。各级农普办及广大普查员对普查过程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山西省农业普查实施细则》,有意虚报、瞒报、拒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于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曝光。

    八是按时完成现场登记阶段工作。2007115日前完成现场登记工作。2007131日前完成登记数据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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