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查人员工作补贴,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落实普查人员工作补贴,为现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保证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从制度上落实。市政府就普查经费和普查人员工作补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将普查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所列经费额度必须满足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基层普查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误工补贴不拖欠。二是领导重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农普领导组组长杨随亭多次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全力解决一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决不能因为经费不落实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三是措施得力。进入2007年1月份农普登记关键时刻,杨随亭常务副市长在听取市农普办农普工作汇报后,亲自给各县(市、区)长写了一封信,要求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1月底前务必将普查人员补助发放到广大普查员手中,确保基层普查人员能够安心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农业普查调查任务。
在晋中市政府的重视下,各县(市、区)克服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地方财力不强等困难,在“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保障工作”原则的指导下,截止1月26日, 11个县(市、区)有10个县(市、区)普查员工作补助基本得到落实。落实情况是:平遥、介休两个县市以普查员入一户补助一元的标准已经发放到普查员手中,介休市还给每个乡镇的书记、镇长、副乡镇长每人补助300元;榆次、左权、寿阳3个区县将普查登记工作质量与普查员补助挂钩,对普查表验收合格后,榆次、寿阳以每登记1户2元、左权以每登记1户1元标准下发;榆社、昔阳、太谷、祁县、灵石五个县,政府已决定以每登记1户补助1元的标准给普查员补助,现正筹措资金准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