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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普 查 简 报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第179期   

二○○七年二月一十三日



 

省农普办在长治市郊区进行 农普数据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



  为了进一步检查验收基层自查、互查、议查和人工逻辑检查的效果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近日,省农普办在长治市进行全省农普数据处理试点的同时,会同长治市农普办对长治市郊区农普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听取郊区农普进展情况和质量验收情况的工作汇报后,随机抽取了马厂镇、大辛庄镇、黄碾镇三个乡镇的普查表和质量验收表并入户对普查表和质量验收结果进行了核实。

  从抽查结果看,长治市郊区农普登记阶段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方案和省实施细则、省农普办“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通过质量验收,保证了复查审核工作的有效开展,弥补了现场登记阶段存在的问题。

  长治市郊区质量控制和验收表结果显示:“住户普查表”中的外来人口漏报差错率、农业从业人数差错率为零,反映人工逻辑检查项目的总记录差错率为0.15‰;“乡镇普查表”、“单位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表”议查项目和人工逻辑检查项目的差错率均在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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