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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普 查 简 报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第189期   

调查监测中心



 

我省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转入数据录入阶段



3月26日,省农普办批复太原、大同等6市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光电录入工作启动,标志着我省农普工作转入普查数据录入阶段。

  日前,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会同业务组共同对全省市级农普数据处理工作环境、地址码上报审定情况、快速汇总情况、报表质量情况进行了实地审查验收,认为各市具备了开展数据处理工作的条件,截止3月26日,全省11个市的农普数据光电录入工作已全面展开。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把好数据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省农普办依照《山西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订了《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用“光电录入、图像存储、两级处理、全过程监控质量”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要 “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的上报工作”。《细则》要求,各级农普办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项工作,树立上下统一的观念、及时高效的观念、质量第一的观念、安全至上的观念。《细则》并就数据处理工作任务、职责与岗位安排、工作流程、环境要求、质量控制及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考核、工作进度安排、各部门协调与合作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普查数据处理期间,省农普办将组织11个数据处理质量包市工作组分赴各市加强现场指挥调度、技术指导、普查表的交接管理,以推进普查数据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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