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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普 查 简 报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第190期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我省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启动



328,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布置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翟振新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

翟振新指出,为评估全国及我省农业普查登记范围的完整性和普查登记内容的准确性,保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质量,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要求,省农普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翟振新强调,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是普查登记之后独立进行的又一次现场调查工作,不仅要对部分普查对象进行再次访问,而且要对一些农业普查重要指标的登记质量进行核实和检查,对于科学合理地评估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次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农普办和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任务的艰巨性,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这项任务。一要加强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各市一定要选调熟悉农业普查、有高度责任心的同志作为省事后质量抽查组的成员。相应地各市也要成立抽查小组,组建起一支坚持原则、精通业务、高度负责的抽查队伍。要加强对抽中县和小区普查对象的宣传工作。要使抽中县放下思想包袱,抽查是对全省代表性和质量的验证,是为了评估数据和改进工作;对抽查对象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他们主动配合访问,据实申报。三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各市一定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做好宣传动员、后勤保障、入户登记、比较核实等工作,确保抽查任务顺利完成。四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抽查方案。所有参加事后质量抽查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排除干扰,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确保事后质量抽查的客观、公正,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可靠。五要做好资料的保密保存工作。抽查的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原来的资料解封,认真进行资料的比较核实工作,对核实时出现的问题要仔细分析,认真核实,不得随意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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