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省农普办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翟振新出席会议,省农普办参加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农普办决定6月18至23日在全省开展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其目的是检查和评估全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阶段的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为此,省农普办专门制定了《山西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建了11个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省农普办根据地址码库和清查摸底结果,直接抽取22个县60个普查小区4000余户样本进行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检查。
会上,翟振新副局长对全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掌握方案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参加质量抽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方案,遵从抽查程序,排除干扰,坚持抽查工作的独立性,确保抽查数据的真实性,提高抽查数据的准确性。二是把握检查重点,突出机表衔接。这次抽查的内容较多,有光电录入数据质量检查,单位表、乡镇表、村表和住户表主要指标的数据质量检查。检查工作要机表对照,看机表数据是否一致。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查核实。各检查组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做到严格审查,准确核实,对核实时出现的问题要据实填报。四是要严守纪律,不得泄露质量抽查的有关内容。参与质量抽查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严禁伪造、篡改抽查或普查数据。五是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改进。各抽查组要在检查中和数据处理现场质量考核问卷调查时,对当地成功的经验和共性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数据质量控制情况,为今后的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积累一些好的经验。六是各市农普办要加强协调,及时做好抽查的准备工作,全力以赴,共同完成好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