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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普 查 简 报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第209期   

二○○七年七月九日



 

国务院农普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组 对我省农普数据处理工作给予肯定



    7月2至6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组一行三人,在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翟振新和省农普办有关人员陪同下,对我省忻州市进行了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国务院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在忻州市分别听取了省、市农普办关于农普工作及数据处理工作的汇报,对我省农普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抽查组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规程要求,现场拆封并宣布了国家随机抽中的静乐县的3个普查小区,由于其中两个抽中小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50户以上的标准,国家抽查组进行顺延抽选,又继续增加了1个小区,并立即封存了抽中普查小区的住户原始普查表;拷贝相关数据及图像;对抽中的小区进行重新识别、校对,生成质量抽查报告;现场填写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现场抽查问卷》,对问卷中要求的各种资料进行了复印封存一并带回北京。抽查期间,检查组还冒着酷暑赴静乐县实地走访农户,察看普查数据与实际情况的吻合情况。

从抽查结果看,我省农普光电录入质量抽查字符差异率为零,数据处理流程规范、现场调查工作细致,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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