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首页->图片新闻 ->正文

山西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圆满结束



来源:省农普办
  2006-06-20 15:07:41
 



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牛仁亮作重要讲话

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普办主任、统计局局长杨文章汇报我省农普工作进展情况

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发改委副主任姚高宽

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财政厅副厅长张秋明

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调查总队总队长杨润广

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统计局副局长翟振新就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说明

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统计局纪检书记朱小琪主持会议

619日下午,山西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牛仁亮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省11个市的农业普查领导组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统计局局长,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农普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省统计局纪检组长朱小琪主持。

会议主要议程有四项:省农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局长杨文章对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翟振新就农普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说明;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牛仁亮分别与各市农普领导组组长和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最后,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牛仁亮作重要讲话。

牛仁亮对各市、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各市、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三农”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普查办公室都要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农业普查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包市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所包市的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及时推动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各地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要组织宣传、文化、新闻等有关部门的力量,采取各种手段、采用各种形式,针对普查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要求,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他强调,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要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普查资金及时到位,省级财政要增加对贫困县的补助,为普查创造必要条件;二是要因地制宜做好我省农业普查的各项规划,特别要筹备好试点工作;三是要注重人员培训,采取下挂一级的培训方式,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四是要依法普查,重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杨文章就全省农普工作进展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汇报。

强调指出,我省农业普查前期准备的重点工作:一是必须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必须选调好普查员;三是必须落实普查经费。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省级试点;三是认真抓好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四是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五是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数据处理设备及环境达到全国统一规定的标准要求。

另外,他还就我省农业普查顺利开展中,需成员单位协作配合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说明。一是关于调增省级普查经费预算问题;二是关于落实贫困县经费和普查员生活补助问题;三是关于部门资料提供问题;四是请发改委系统支持农业普查。

    翟振新从两个方面就签订农普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说明,一是签订农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在横向上使在座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确认、了解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组织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到农业普查的实际工作中来,与统计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全省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在纵向上,通过推行农普工作目标制,强化普查的政府行为,促进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全省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介绍了省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书和市级农业普查领导组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其中,他重点说明了省农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市责任制,即:太原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发改委,配合单位为省政府研究室;大同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水利厅,配合单位为省委政研室;阳泉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卫生厅,配合单位为省农发行;长治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教育厅,配合单位为省公安厅;晋城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林业厅,配合单位为省劳动厅;朔州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科技厅,配合单位为省军区;晋中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国土厅,配合单位为省扶贫办;运城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为省广电局;忻州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财政厅,配合单位为省司法厅;临汾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农业厅,配合单位为省调查总队;吕梁市的包市牵头单位为省工商局,配合单位为省民政厅。

 附件

 相关报道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51-3575288   E-mail: sjgl_sx@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