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首页->文件通知->办公室函 ->正文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农普办光电录入软件升级包的通知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光电录入过程姓名汉字校对处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光电录入软件升级包(aROPS1.3.3版)发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各地在使用aROPS1.2.2中出现的问题,现发布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光电录入软件升级版(aROPS 1.3.3)。为了保证软件正常升级,在升级时停止光电录入工作。请各级农普办组织好光电录入软件的升级工作(升级主要内容见附件)。在下周开始上报光电统计信息,每周五上报,上报方法见发版说明。

软件升级使用前,请认真阅读补丁发布说明。

软件下载地址:

ftp://10.6.99.78/nongyepucha/arops1.3.3(update).rar

在软件升级中出现问题,需及时告知国务院农普办数据处理组。

联系人:王波    电话:010-68782130  邮箱:arops@stats.gov.cn

赞华公司技术支持热线: 8008306019

 

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编号

模块名称

修改前情况

修改后

1

地址码

地址码只能导入,不能导出

增加导出地址码功能,文件格式与国家使用标准地址码相同

2

工作流程管理

没有内容的表格要到APRAS中才能发现。

检查所有没有内容的表格。

3

修改载出功能

不能按小区为最小单位进行载出

允许按小区为最小单位进行载出

4

审核

审核完成时删除切图时如果点退出键报错

解决

5

审核界面初始化时,点击“退出”按钮,报错

解决

6

单二表不可以单独存在的规则

审核模块的单二表允许单独存在,原“单二表不可以单独存在的规则”取消

7

校对/审核

只显示100个任务,超过100个任务时无提示。

审核校对表中对超过100的,给出文字提示

8

质量检查

质检不能查到之前校对的校对员

质量检查汇总明细中加入校对员字段

9

质量检查字符比较时汉字包括在内

不比较汉字

10

质检报告窗口关闭后,无法再查看到质检详细情况

质量检查完成后,在当前客户端的光电录入系统安装路径下,生成一个txt文档。默认路径为:C:\Program Files\光电录入系统\Census\质检报告

11

地址码

修改某普查小区的村级地址码部分,会将整个村所有的小区全部改成修改后的村码。

只改该普查小区的地址码

12

修改上报功能

不能导出出错报告文件和正确的上报报告文件。

在生成每套上报磁带操作过程中,可导出出错报告文件和正确的上报报告文件,两个文件均为CSV类型文件,可直接用EXCEL打开并打印。其中上报报告需要打印并签字后与磁带一同上报至省级。

 

 附件

 相关报道

  • 关于下发农业普查增量汇总制度的通知
  • 关于反馈农业普查基层数据的通知
  • 关于上报农普光电录入系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的紧急通知
  • 关于举办网络安全及农普数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征求《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 开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51-3575288   E-mail: sjgl_sx@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