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共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44号)文件精神,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实、共同发布、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由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共同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成立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和业务研究工作。联合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翟振新 省农普办常务副主任 省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 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方仲平 省农普办副主任
秦建华 省农普办业务组组长
史月红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正处级副处长
贾子平 山西调查总队农村统计处处长
王润栓 山西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处长
高青山 省农普办业务组副组长
傅丽强 省国土厅地籍处业务主管
郭俊德 省农普办业务组成员
程英翠 省农普办业务组成员
李文选 省农普办业务组成员
李怀民 省农普办业务组成员
二、各市、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统计局要成立相应的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地农业用地调查的日常协调和业务研究工作。
三、现将《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下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