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业普查办公室:
目前,全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进展顺利,80%以上的县已完成光电录入工作,50%以上的县已完成逻辑审核改错工作。为把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精心做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已经完成逻辑审核的市县要精益求精,参照以往普查经验做好自查、复查工作,省农普办将对已经完成审核任务的市县组织开展复查验收;正在进行数据处理的市县,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求进度。同时,严禁借逻辑纠错之机随意变动普查表指标数值的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农业用地核查工作。承担农业用地核查任务的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盐湖区,大同市阳高县,忻州市河曲县等四个样本市县,要与国土部门搞好协调,抽调业务骨干,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统一要求,严格、认真细致地做好土地核查工作,按时上报核查资料。
3、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编印及开发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文字、影像资料的归档工作;二是提前谋划农业普查资料的编印工作;三是研究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重点和方向,动员社会力量提前介入农业普查,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四是做好农业普查资料新闻发布的准备工作。
4、做好农业普查总结表彰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上级部门推荐在农业普查工作中表现优良、贡献突出的同志。省级评比表彰办法随国家的有关文件一并下发,国家级和省级评比表彰同步进行。
山西省农业普查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