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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晋农普办字〔2007〕25号
 
 

关于做好全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200729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决定从627日起在全国开展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为了确保我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省农普办定于从618日起先期进行省级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任务

省农普办以全省为样本,共抽选22个县,60个普查小区。

    二、人员安排

1、全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将组织11个抽查组,分赴各市进行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

    全省抽查每个组4人,其中2人由省农普办派出。各市农普办选调2名熟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和农普业务的同志参加抽查组,到其他市开展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各市抽调人员必须于618按分组安排到达抽查市,并将到达时间和车次通知工作市。各市派出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参加抽查工作期间的现场工作补贴按标准由工作市农普办负担。

    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组的组长、副组长由省农普查办指定。各市农普办要派员到数据处理现场全程组织、督查、协助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省抽查组全程实地负责抽查工作,直到完成比较核实阶段,带回最终抽查结果表。

2、省农普办负责抽查组、抽查小组人员(包括各市选调人员)的事后质量抽查业务培训。

    三、主要日程

618省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组到达各市,在各市数据处理现场宣布样本普查小区名单,封存抽中县的单位表、乡镇表、抽中普查小区所在乡镇的全部村表以及抽中普查小区住户的原始普查表(若存在草表,一并封存)

61921日对抽查小区重新识别、校对,打印抽中县的单位表、乡镇表、抽中普查小区所在乡镇的全部村表,查询并打印抽中普查小区住户的主要指标

62223日开展比较核实,填写现场质量考核问卷,生成最终抽查结果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选调业务骨干,组建精干抽查队伍。要认真培训,精心组织,准确核实,严格审查,把好抽查工作每一关。

(二)要如实填写。严禁伪造、篡改抽查或普查数据。

(三)要严格执行抽查方案,遵从抽查程序,防止其他因素干扰抽查工作。

(四)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质量抽查的有关内容。

请各市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加强协调、妥善安排,及时做好抽查的准备工作,全力以赴,共同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任务。

附件1山西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附件2全省农业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组分组名单

附件3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单位表差异情况表

附件4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乡镇表差异情况表

附件5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村表差情况差异表

附件6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住户主要指标差异表

附件7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现场抽查问卷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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