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普办:
根据省农普办数据处理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请各市农普办将农业普查原始表图像资料于2007年8月4日前上报到省农普办,上报方式如下:
一、操作步骤
1、只有在完成归档后,才能执行上报操作。
2、执行上报时,必须以地市为单位生成上报磁带。
3、执行上报时,系统压力较大,应保证关闭系统中所有其他应用程序。
4、市级要生成两套上报磁带,一套用于上报省,一套用于上报国家。
5、每套上报磁带若为多盘磁带,必须标明顺序。
6、对应每一套上报磁带均生成一个管理信息文件及一个可打印的上报统计报告文件。
二、上报方式
1、上报统计报告文件经打印并签字后,与两套磁带一起,通过邮寄方式或人工报送到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
2、生成的管理信息文件14XX0000000000.mdb通过网ftp方式或apras程序上报到省农普办数据处理组。
三、邮寄地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2号山西省统计局计算中心
邮政编码:030001
收件人:梁卫华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