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关于增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级先进个人名额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农普办《关于增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名额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7] 36号)文件通知,我省增加了25个用于表彰数据处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名额,其中省名额3个,每市名额2个。请各市结合省农普办《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晋农普办字[2007]3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农普先进的评选工作。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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