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为了规范各地农业普查数据的对外发布,现将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公报用汇总表增量制度包(二次开发3.0增量版制度包)和普查公报模版下发各地,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做好数据发布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必须由省农普办评估审定并反馈后方可对外公布使用。
二、各市农业普查公报需报经省农普办核准,并在省公报发布之后发布。
联系人:高青山 电 话:0351-3575113
梁卫华 电 话:0351-4955418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元月十一日
附件1:农业普查二次开发制度3.0版(增量)发版说明
附件2:农业普查二次开发3.0增量版制度包
附件3:汇总表式说明及公报用模板
附件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3.0增量版制度包补丁
|